close

今天要和大牌一起去看火金姑,聽說數量可能高達2.30萬隻

等大牌睡完午覺,又幫她洗個香噴噴的母奶浴後

一家三口就往東勢林場出發

 

到五月底前,下午三點後,進入東勢林場有賞螢星光票

平日門票125元,假日門票160元,小型車停車費50元

 

這個季節,東勢林場除了螢火蟲外還有油桐花

DSCF7294.JPG 

林場內應該滿大的,只是我們追著大牌跑,跑到沒力氣走完整個林場

DSCF7326.JPG 

這時大牌老杯抱著大牌走了一大段上坡山路,累死他了,正在休息中

跟大牌說"拍拍"(指照相),她就會手比起來,說ya~~

只是她都比錯,比成大姆指和食指的"七"

最好笑的是,她看到別人拿起相機

不是在拍她,她也會停格站好比ya~~ (以為別人要拍你嗎??)

火.jpg 

天氣又不會很熱,幹麻一直想跑進去裡面

大牌老杯拍照姿勢一百分

火1.jpg 

把大牌抓過來紮好衣服,還得跟她一起喊ya~~

火2.jpg  

對著鏡子來照個全家福照吧

出動二台相機一起拍大牌

火3.jpg 

休息吃肯雞雞中。不想再繼續追小孩了,先坐在旁邊吃炸雞補充體力吧

DSCF7298.JPG 

後來才發現待在旅客服務中心裡比較好,裡頭沒蚊蟲又溫暖,還有舒服的沙發可坐

計畫去東勢林場時,怕林場內沒東西可吃,才買了肯雞雞當晚餐

沒想到,完全不用怕沒東西吃,不僅有茶葉蛋.肉粽還有泡麵

所以就形成在服務中心大廳內,大家都在吃泡麵的景象

大牌爸吃完炸雞又吃肉粽

IMG_0595.JPG 

此時,大牌像是電力充沛的金鼎電池寶寶,一直趴趴走個不停

嚴重懷疑她有嗑藥,怎麼這麼high啊??

結果到了快要觀賞螢火蟲時,她已經有點high過頭

本來還想趁時間未到,先帶她去餵奶,讓她休息一下

旅客中心的櫃臺小姐很好心的借一間房間讓我餵奶

但大牌一進到那間房間,就一直哭,只好又把她抱回大廳去找她老杯

到大廳時,因為她哭聲太洪亮,瞬間,整個大廳裡的人全靜止下來,看著我和大牌

kame醬說的真好,那時真有種spotlight打在身上的fu

 

後來,我們還是有帶著大牌下去看螢火蟲,只是她一直唉唉叫想喝ㄋㄟㄋㄟ
只好放棄看螢火蟲,打道回府。就在走回停車場途中,大牌就累到睡著了

好可惜喔~~不能讓大牌體會到螢火蟲圍繞在身邊的感覺

 

雖然這次沒有很爽快的欣賞到火金姑

但還是希望大家能遵守這些賞螢注意事項

1.宜著長褲、運動鞋或登山鞋,切勿穿著拖鞋或涼鞋,以免足部受傷或遭蛇蟲咬傷;可穿長袖衣服,並可依個人需求於手腳等外露部位塗抹防蚊液,預防蚊蟲叮咬。


2.為了安全,賞螢時請勿涉足路陡、水深或是多落石之處,並減少發生危險的機會,切勿一人單獨行動。


3.賞螢地點不需步行,為安全易走之路段,若準備手電筒照明,請以可見到路徑為原則,減少干擾螢火蟲發光,影響螢火蟲生態習性,甚至害它們死亡,可在手電筒燈罩上塗紅色顏料或貼一層紅色玻璃紙(紅色臘紙),亦請不要用閃光燈拍螢火蟲。


.切勿大聲喧嘩,如此會影響到螢火蟲的環境,導致螢火蟲數量減少。


5.請勿用手抓螢火蟲,螢火蟲只要受驚嚇就會死亡,用手去觸碰或是抓它將會害它走向死亡之路,亦請教導小朋友尊重生命,千萬不要把螢火蟲抓回家。

等大牌長大,再帶她去看螢火蟲時,一定要在家裡教好她,以上賞螢注意事項

不然那天看到好多小朋友拿著手電筒直照螢火蟲時,真想在黑暗中偷巴小孩的頭

而且小朋友很吵,大人更吵,難道不能安靜點或是輕聲細語觀賞螢火蟲嗎?

 

歹勢啦~~都有沒螢火蟲照片,倫家我又不是專業攝影師,沒那麼厲害會拍螢火蟲

只想和大牌把螢火蟲在黑暗中一閃一閃的畫面留在記憶中

其實最主要只是想秀親子裝啦

 


 

這次賞螢記,還巧遇"湯圓媽咪"

其實也不算巧遇啦!我們有說好要一起去東勢林場看螢火蟲

只是沒約好時間一起出發,能不能碰到全憑緣份

沒想到,我在服務中心附近溜大牌時,還真的遇到湯圓媽一家人

小湯圓和大牌還有段小小的見面握手,好天真無邪的畫面

可惜,我在溜大牌,相機沒帶在身上,沒拍下來

 

說到和湯圓媽認識,還真是有緣

在大牌11個月時,我們帶她去國美館玩,那時湯圓媽也帶著小湯圓去玩

離開國美館前,和湯圓媽小聊了一下

之後,隔了好久

某天我在bbh討論區亂晃時,看到有個98年1月出生寶寶的家族

加入後,又亂晃,晃啊晃的,晃到湯圓媽的網站

愈看湯圓媽的照片愈熟悉,覺得好像是國美館遇到的那位媽咪

但又不太敢詢問湯圓媽,怕如果認錯會很尷尬

心情就像要向暗戀的人告白似的,心中的小宇宙都快爆炸了

後來,鼓起勇氣向湯圓媽告白

啊~~不是啦~~是向湯圓媽詢問

沒想到還真的是她

之後我們就有斷斷續續的通過文字連絡

這次算是國美館初遇後,第二次見面

希望以後還有機會能和湯圓媽一家人一起出去玩

讓二個小朋友變成好朋友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atertac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